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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和美城乡 四大行动」台江县“四个强化”推进乡村美丽 庭院建设-当前速讯

发布时间:2023-07-05 11:09:57来源:天眼新闻


(资料图片)

自全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开展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县上下凝聚力量,紧紧围绕“一品两清三化”总体目标,投入资金1238.68万元,建成微菜园、微花园、微果园12068个,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15场次,涌献出了台拱街道红阳村、老屯乡长滩村、施洞镇岗党略村、南宫镇交宫村等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,达到了州委州政府“乡村庭院美化行动6月底取得成效”工作要求,绘就台江县美丽乡村新蓝图。

强化机制引领,发挥部门合力。乡村振兴局联合县住建局、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到全县各村进行调研,精心谋划,结合实际情况,出台《台江县2023年美丽庭院经济工程实施方案》《台江县美丽庭院建设补助标准》等文件,形成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法,为群众指明方向。同时,在台江电视台,“今日台江”微信公众号、台江县政府网站等渠道宣传《回乡开展和美城乡“四大行动”倡议书》,号召全体台江籍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返回家乡开展和美城乡“四大行动”。

强化示范引领,凝聚乡贤智力。通过开展实践活动、交流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乡贤的联系与互动,在活动中开展乡村美丽庭院建设宣传,通过明确乡村美丽庭院工作要求和内容、讲解政策等方式,吸纳更多的乡贤人士参与到乡村美丽庭院建设中来,凝聚乡贤智慧力量。引导和鼓励乡贤率先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工作,结合每家每户情况,发展蔬菜种植或养殖,统一围起栅栏,将各家各户的小庭院变成“小菜园”“小果园”“小花园”,打造各村美丽庭院示范户。

强化激励机制,激发群众活力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、院坝会将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,将行动示范户与“五好”家庭、光荣之家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,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的积极作用。建立完善乡村庭院美化行动“日巡查、周通报、月评比”长效工作机制,实行积分制常态化管理,对实施效果好的示范户进行宣传表扬、授牌,不断激发村民比拼意识,进一步淳化农村社会风气,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。

强化订单销售,引导企业助力。与江西壹号、方兴科技、碧桂园千鲟公司等龙头企业签订订单,围绕预制菜产业原材料的西红柿、辣椒、鱼三类主要庭院产品,鼓励有收购产品意向的企业以及县级平台公司,围绕农产品延链补链参与美丽庭院发展。对参与美丽庭院发展的企业,县政府根据《台江县特色农产品产业招商优惠扶持政策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。非预制菜庭院产品,形成规模的由县级乡村振兴公司负责产销对接,订单销售,未形成规模的其他应季产品,由乡镇(街道)引导,村级自主销售。

通讯员  台江县乡村振兴局

编辑 刘 粤

二审 姜学维

三审 杨嘉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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