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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赏公告|快来提供有效线索!

发布时间:2023-07-10 15:39:03来源:百度新闻

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


(资料图)

悬赏公告

(2020)京0102执17571号

申请执行人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与被执行人北京中爱智慧投资中心、蒋勤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。本案执行过程中,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,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,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,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,经申请人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:

被执行人

蒋勤军,男,1969年8月7日出生,土家族,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*楼*层****号,证件号:11010819690807****。

执行标的

股权转让款23501370元及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罚息(以23501370元为本金,年利率15%,自2019年9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)、律师费212000元、迟延履行利息及案件受理费154403元。

悬赏金额

凡向西城法院提供有效线索(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),经西城法院查实控制、处置变现后执行到位的,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八予以奖励。

悬赏时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。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黄法官

010-83916450

孙法官助理

010-83916423

邮寄地址

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2号,邮政编码:100032。

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

案情简介

申请执行人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与被执行人北京中爱智慧投资中心、蒋勤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。西城法院作出的(2019)京0102民初22557号民事判决,判决“一、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,被告北京中爱智慧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、被告蒋勤军共同给付原告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股权转让款23501370元,回购原告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持有的中爱科技(北京)有限责任公司5.6497%的股权;二、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,被告北京中爱智慧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、被告蒋勤军共同给付原告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罚息(以23501370元为本金,年利率15%,自2019年9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);三、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,被告北京中爱智慧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、被告蒋勤军共同给付原告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律师费212000元;四、驳回原告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的其他诉讼请求。”

申请执行人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于2020年10月20日向西城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。经网络查控等相关工作,除通过股权抵偿实现债权414160元外,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。目前,西城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。

西城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,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
被执行人:蒋勤军

性别:男

民族:土家族

出生日期:1969年8月7日

身份证号:11010819690807****

住址地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*楼*层****号

供稿:西城法院

原标题:《悬赏公告|快来提供有效线索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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